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長江保護法(草案)》固廢法修訂草案再次提請審議
發布日期:2019-12-30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網站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草案)》迎來首次審議。同時,會議再次審議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
會上,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虎城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草案)》的說明。這部法律草案由全國人大環資委擬定,已于10月26日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第二十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高虎城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長江保護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習近平總書記兩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根本遵循,針對長江特定區域、特定問題采取特別制度措施,保護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障自然資源高效合理利用,防范和糾正各種影響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行為,支撐和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草案明確規定在長江流域從事各類活動,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協調、科學規劃、系統治理、多元共治、損害擔責的原則。他說,保證長江流域生態安全,需要在科學規劃的前提下,做好頂層設計。在統籌協調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地方和全社會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實現多元共治。
他說,制定長江保護法,旨在科學合理劃定各方職責邊界,理順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流域與區域、區域與區域之間的關系,建立起統分結合、整體聯動的長江流域管理體制。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加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建立起全流域水岸協調、陸海統籌、社會共治的綜合協調管理體系。草案在保障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地方積極性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協調機制的權威性,明確了協調機制的統籌協調職責。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在會上作了關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此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將修訂草案第三條第一款有關防治原則的規定,修改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并相應增加相關規定。建議增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和考核評價制度等。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跨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全國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平臺等規定。同時,建議增加生活垃圾分類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原則的內容。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還建議增加“保障措施”一章,并就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律責任方面做出相應修改。(記者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