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網站6月15日訊(通訊員 戴晶晶)近日,按照國務院的授權,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批復實施。方案的貫徹實施是今后一段時期太湖流域各級人民政府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在方案批文中強調,方案實施要圍繞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全面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與高效利用,為流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可靠水資源保障。流域內省(市)人民政府要將方案實施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按照方案確定的水量份額,合理配置水資源,嚴格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優化水利工程調度,保障流域基本生態用水需求,確保太湖水位和松浦大橋斷面最小月凈泄流量。太湖流域管理局要組織制定太湖流域水量調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強化對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太湖流域管理局高度重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組織實施,按照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等要求,強化依法治水管水,已將落實太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作為2018年局重點工作,目前正組織開展水量調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編制等工作。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作者: 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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