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網站12月12日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質量工作考核辦法》(國辦發〔2013〕47號)和水利部《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辦法》(水建管〔2018〕102號),水利部于2018年10月至11月,組織開展了2017-2018年度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現將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A級:浙江省、江蘇省、天津市、河南省、上海市、安徽省、重慶市、福建省、江西省、遼寧省水利(水務)廳(局)。 B級:北京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吉林省、貴州省、黑龍江省、廣東省、山東省、云南省、湖南省、甘肅省、青海省、山西省、陜西省、河北省、四川省水利(水務)廳(局)。 C級: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湖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水利(水務)廳(局)。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責任編輯:李旸